商人的占卜并不都是在商都进行的。商王有时会外出田猎、征伐,他和身边负责占卜的人就会在当地进行贞卜。甲骨文中有很多“在某卜”的卜辞就是在商都以外进行的卜问。殷墟甲骨文中还有一组帝辛十年征伐人方的卜辞,这些卜辞的日期前后相连,每条卜辞中的地点也相隔不远。这些卜辞明显是在征伐人方的过程中占卜的。然而,这些卜辞最终还是在殷墟出土,说明它们还是由专人负责运回了商都。

那么,商人占卜完毕以后,甲骨怎么处理呢?

绝大部分的甲骨被精心地存储和埋藏起来。《礼记·曲礼》记载“龟筴敝则埋之”,郑玄注“不欲人亵之也”,可见古人有埋藏占卜用龟的传统。著名的殷墟YH127坑曾出土龟甲一万七千多片、卜骨八片。这批甲骨在时间上跨越了三十多年,然而,却被一次性地倒入此坑,说明当时有一个先收集再埋藏的过程。这个坑中还出土了一具人骨,可能是掌管甲骨的人死后埋在了那里。所有这些都说明这批甲骨是被精心埋藏的。另外,殷墟有多个灰坑出土了不同时期的甲骨,这些灰坑应当就是专门用来储藏甲骨的。还有,殷人在商纣灭亡的时候,不忍卜骨沦没,这个时期他们应当也埋藏了一批甲骨。

有一部分无关大体的甲骨被丢弃或废置。在安阳殷墟,许多不是专门放置甲骨的坑、沟和建筑基址零星都能发现甲骨。这些甲骨在当时应该是被丢弃或废置的。

还有小部分甲骨被再次使用。甲骨文中很多习刻卜辞都是刻在已经有字的甲骨上,这些应当就是对之前甲骨的再次使用。《甲》2692+2880正面(由《甲》2692和2880拼合而成)有十条卜辞,其余四十段文字都是学习者仿照这十条卜辞而刻的,这就属于甲骨再次使用的情况。

商代的甲骨经过以上三类不同方式的处理后,最终还都被埋藏到了殷墟的地下。

商代的甲骨文从最初被埋藏到清末被识别公布,中间相隔数千年的时间。这期间,甲骨并不是一直完好地沉睡在那里,而是经历了不少的破坏。

▲ 牛肩胛骨刻辞(正面)

秦汉时期,各地有古器物出土。东汉时期著名的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当时各地郡国经常能从山川中获得青铜器,上面还有文字,皆为汉以前的古文。那时,还有一些人能看懂这些文字。如汉武帝曾拿自己收藏的一件有铭青铜器向李少君询问,李少君一下就看出这是齐桓公时期的器物;汉宣帝时期在今陕西武功出土了一件青铜鼎,大臣张敞通过上面的铭文知道这是西周时期的周王奖励大臣的器物。封建帝王也视这些器物为祥瑞。我们知道殷墟不仅埋藏了甲骨,也有很多的青铜器。在秦汉重视出土器物的风气下,当时应当有一些人来安阳殷墟挖掘青铜器,这当中一定有甲骨出土。

隋唐时期,殷墟之地成为人们埋葬死去亲人的墓地。从后来的考古发现看,很多墓葬就集中在甲骨文出土较多的小屯村的村中和村北。可以想见,这些人在挖墓的过程中,一定破坏了很多甲骨文。宋代的达官贵人有收集古器物的风尚。当时出版的金石方面的书籍记载殷墟有古器物出土,这当中应该就有甲骨相伴出土。明代中后期,逐渐有人迁移到殷墟一带居住。这些人在建房、耕地和丧葬的过程中一定会发现很多的甲骨文,然而,因为不认识上面的文字和不知道它们的价值,很多都遭到了毁坏。

在古代,西药还没有传入中国,人们是用中药来治病的。在中药中,有用脊椎动物的骨骼化石研磨成的“龙骨”入药、来治身体虚弱等疾病的处方。在明清时期,龙骨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刻有文字的甲骨。

小屯当地经常发现甲骨,这些甲骨上面有的有字,有的无字。村民经常挖掘甲骨来出售,但因为有字的不好卖,所以他们往往先将上面的字刮去再卖。有个叫李成的村民专门收集龙骨卖给药店,每斤得钱六文。这样的事情持续了几十年。可见,出售龙骨的行为对甲骨文破坏很严重,而且毁坏的程度比之前的历史时期更严重。

以上是甲骨文埋藏和破坏的大致情况。下面我们来谈甲骨文的发现。

首先介绍一个人—王懿荣。王懿荣(1845—1900),山东福山人,字正儒,号廉生。他于1880年考中进士,授翰林。他酷爱金石文物,曾在多地购求,为了购得文物,经常“典衣以求之,或质他种以备新收”;他还经常与著名的金石学家陈介祺、潘祖荫、吴大澂等人切磋学术,因而对文物的鉴定和文字的考释有较高造诣。1900年,八国联军进攻北京,身为京城团练大臣的王懿荣以身殉国,他“吞金二钱不绝,复仰药仍不绝,遂入井”(《王文敏公年谱》),是一位视死如归的伟大的爱国主义者。甲骨文最早就是由王懿荣发现的。

关于甲骨文的发现,有这样一个传说。1931年出版的《华北日报·华北画刊》第89期刊登了一篇名为《龟甲文》的文章,作者为汐翁。这篇文章谈到了甲骨文发现的经历。据这篇文章称,光绪二十四年至光绪二十五年(1898—1899),一些古董商人从小屯村收购龙骨,并将它们带到北京出售。1898年,王懿荣检视从北京菜市口达仁堂抓回的中药时,发现其中的一些龙骨上刻有文字,遂发现甲骨文。这种说法影响较大,然而实际是没有确凿证据,不值得相信的。

▲ 刻辞甲骨《合集》27拓片、摹片、片形

▲ 殷墟甲骨窖穴内发掘出土的刻有文字的龟甲

甲骨文发现的真实情况是:1899年,山东潍县(今潍坊市)古董商范维卿将自己从安阳农民手中收购的甲骨带到北京,请当时的国子监祭酒王懿荣辨识。王懿荣认出这是古代的文字,并高价收购甲骨。至此,甲骨文被正式辨识出来。从此,甲骨文进入挖掘、著录的阶段,从而为科学的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