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12月20日,江陵望山1号墓内棺出土一柄制作极为精致的青铜菱纹剑,上有八字鸟篆铭文,考古工作者迫切盼望对剑铭作出权威性的考释。当时在工地指导工作的著名历史学家、湖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方壮猷教授欣然主持了这一工作。在工地资料极端缺乏的情况下,他和几位同志对剑铭作了初步研究,认为八字中的为“(越)王自乍(作)用鐱(剑)”无疑,但二字辨认较难,方先生初释为“卲滑”,亦有疑为“卲浅”者,意见很不一致。按吴越之剑,王字下皆系其名,为一定规律,此二字在这组剑铭中至关重要,还直接关系到对此墓的时代和墓主人的推断。

为此,方老亲自动手,领着同志们对剑铭作了临摹、拓片、拍照,同时,对2号墓棺椁上的两方烙印文字也作了临摹、拓片。12月底、元月初,他写了十几封信,将这些原始资料,连同自己的初步意见,寄给郭沫若、夏鼐、容庚、于省吾、唐兰、陈梦家、商承祚、徐中舒、罗福颐、胡厚宣、王振铎、苏秉琦、顾铁符、朱芳圃等十几位著名的考古学家、古文字学家和历史学家,征求他们的意见,“请予鉴定”。信发出后,得到了热烈的响应。一场以剑铭考释为中心同时还涉及到有关这批墓葬考古的其他问题的学术讨论,以来往通讯为主要方式在这些著名学者之间热烈展开。从元月上旬到2月中旬,不到两个月时间,除方先生发出的十几封信不计外,收到上述十几位学者的来信达40多封,他们各抒己见,百家争鸣。

开始,方壮猷先生把剑铭初释为“越王卲滑自作用剑”,把此墓认作越王墓,并云此卲滑可能即史载越王无疆的儿子越王玉。

对方先生的这些初步意见,回信有表示赞成者,有表示尚希斟酌者;而大多数学者表示了不同意见。

唐兰先生1月5日复信云:“从寄来剑铭看,应是越王勾践。原文作‘王叴浅自乍用鐱’。为‘叴’旁作鸟形,为‘’即‘浅’。‘叴’与‘勾’音近,‘浅’与‘践’只是偏旁不同罢了。”次日又复一信云:“昨匆匆奉复,未详考。随后又想到‘’应释为‘鸠’,‘鸠浅’即‘勾践’无疑,不必释‘’为‘叴’而以鸟形为增繁的符号。‘鸠’、‘勾’古音都在幽部,声母都为见母,是完全可以通假的。”唐先生对越王墓之说亦提出质疑,他说“勾践的坟墓不会到江陵。我想江陵发现的还是楚墓,这个剑是楚灭越以后所得的越国宝物。”1月19日唐先生还再次来信进一步肯定“剑铭确为越王‘鸠浅’即‘勾践’,两口形乃文饰耳。”此信对2号墓两个烙印章文亦作了考释,认为一为“隹王既立”,另一为“卲吕竹于”。

陈梦家先生于1月8日复信,与唐兰先生见解相同,信云:“初步的研究,认为剑铭应读作‘浅自乍用鐱’,即说文勼字,‘勼浅’疑即越王勾践。”12日又复一信云:“昨晤唐兰,彼亦释江陵新出一剑为‘越王勾践’,惟第三字作‘鸠’。我细看‘戉王䧱戔之字’两剑,第三字作䧱,从隹甚明,故应改释为鸠。前释勼(说文读为鸠)有误,特为更正。此剑是勾践所作,已可肯定。”在第三封复信中陈先生还谈到了对2号墓两个烙印章文的看法。同时,对越王墓之说亦提出质疑,信云:“漳河干渠之墓,未必为越王墓,仍当是楚王族、贵族之墓,其年代恐亦未必与屈原同时,可能早到战国初期。”

夏鼐先生1月10日及17日两次复信,表示同意陈梦家先生的意见,并云前日遇及唐兰同志,“他亦以为乃越王勾践剑,此问题可云已得解决。”信中并谈到“此墓仍当是楚王族、贵族之墓,不是什么越王墓。年代方面,此剑只能作为上限,不会早过战国早期。纵使无铭文,就器形亦可断代。”商承祚、于省吾先生也都多次回信,均认为此剑乃越王勾践之剑,但对两个字的具体考释却各有所见。商先生1月16日信云:“越王剑其名,……第一字非卲,因其右旁不是从,考其偏旁与婴次鑪等之次同,则当译写为,从口佽声,或从人咨声,抑即咨之异体字。第二字如写正其笔划则作,可能浅之繁文。”“咨浅为越某王,一时我不敢肯定,从各王名见于史书者无全同之音,但初步我倾向于勾践。”此外,商先生信除对2号墓两个烙印章文亦表示了看法外,对越王墓之说提出了异议,信云:“此墓决其为楚墓,不能称之为越墓。江陵为楚王畿所在地,无理由为越王地。越为楚灭,其重器迁于楚,以之入本国墓葬,例不胜举,何足怪哉!”于省吾先生1月20日信则说:“关于剑铭所释‘卲滑’和‘卲浅’均未确。鄙意摹作应释作‘句’,即‘句’,也即‘勾践’。句字从即从勹,其重勹,古文单双每无别。从重弋,古文从弋从戈在偏旁中每相混,金文习见。至于其字左侧是否从彳或从水,与释‘勾践’并无影响。因原拓本不清楚,……践字从彳与从足同义,均为行动上的表示。”于老在信中还指出:“越王勾践不应葬于楚,江陵出越王文物,有两种可能,一为越王某亲楚而死于楚,以先王勾践之器随葬;二为越被灭后,其器为楚所得,而葬于楚墓中。以上系出诸臆测,但第二种臆测可能性较大。”

徐中舒先生亦于1月8日、17日,2月17日多次回信,初只对卲浅、卲滑之说提出讨论,信云:“越王卲(昭同,卲同昭金文例极多)从两弋,如释为浅则应从两戈,金文中有二字,皆系人名,古韵从弋之字属之部,从骨之字属脂部,之脂支三部字后世多通,古则有别,此时如无他证,可不必与历史连系,强作解说。”2月17日一信则有明确意见云:“越王卲剑现在细加辨认,上一字从九两声,当释为句,句从从口,此又增九声乃句之繁文,旁增二画亦繁文,,石鼓文从戈之字作即与弋同,故此亦可释即践之异文,是此剑释为越王勾践剑,在文字上实无可疑矣。又攻敔王光戈铭文字体亦与此剑极相似,攻敔王光即吴王阖闾,阖闾与勾践实同时人,亦可为旁证。”

除上述各位先生的复信外,还有一些学者也有回信,或简或详,对剑铭及烙印章文的考释和墓主为谁,都表示了自己的看法,大体上没有超出上引各家所论的范围,恕不赘述。

到元月底、2月初,方壮猷先生综合研究了各方来信,并对经过现场保养清理,字形更加清晰的剑铭,再次作了临摹、拓片与照相,又经仔细辨认,认为“卲滑之说,似乎必须放弃”,“八字鸟篆铭文为‘王九浅自作用鐱’,九浅二字也可以看成䧱(鸠)浅,和越王勾践之子剑[1]的勾践二字作九戋者极相似。按句与九两字的声母都是见母,古韵句在侯部,九在幽部,韵部相近,是双生准叠韵字,照例可以通假。

《淮南子·墬形训》:‘句婴民’注作‘九婴’,是句九二字古可通假之证。今广东福建方言,九犹读如keóu(苟、狗、坸),keòu(够、夠彀),kǒeu(勾、钩、拘),亦其证。至于践与浅及戋,可以通假更不待说了。”2号墓的两方烙印章文,“一为‘卲吕竽’,一为‘佐王即正’。”墓主人是谁?“目前推测只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可能是楚国贵族,由于其灭越有功,因而能得到这种重要战利品的赏赐;另一种可能是越国王子,投奔楚国后客死郢都,此剑为其随葬品。现在看来,前一种可能性比较大些。”[2]

1月30日,他拟好了再致郭老信的底稿,2月10日连同清晰的拓片与放大照片一并寄给了郭老,并告知:江陵望山1号墓所出越王勾践剑铭文各家意见已趋一致。“卲滑之说,乃初次拓本不甚清晰之故,以后照相放大,字形清楚可辨,争论已趋一致。”

2月28日,郭老复信:“越王剑,细审确是勾践之剑。”

与此同时,方老也将他综合各方意见所得剑铭的考释结论,函告各位先生,以后未见有提出异议者,至此,剑铭的考释,得到了最具权威性的答案。一场以书信为主要方式的学术讨论,获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诸位先生通讯手迹的绝大部分也由方壮猷先生保存了下来。1970年3月,方先生不幸逝世后,其子女遵照方先生的遗愿把它们献给了湖北省博物馆。现部分学者已先后作古,他们留给我们的这些手迹,现已由湖北省博物馆作为文物珍藏。本文所引诸位前辈学者的见解,均见方先生保存下来的这些手迹原件,读来使人深受教育。借此机会,仅向参加这次讨论的诸位先生表示衷心地感谢,向已故学者致以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