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思永主持的昂昂溪遗址的发掘在中国考古学史中具有重要地位,昂昂溪遗址的发现促成了黑龙江地区第一支史前考古学文化的命名,但长期以来受资料积累等因素的限制或干扰,有关昂昂溪文化内涵的科学认识也受到一定影响。近年来,在齐齐哈尔市洪河遗址开展的持续性工作,为重新认识昂昂溪文化的特征及年代、性质等提供新的契机。洪河等遗址的发现表明,条带刻纹是昂昂溪文化的一项重要特征,同时在东北亚地区新石器时代偏晚阶段的相关遗存中均有表现,所以,对于这种大尺度空间下的时代性文化因素更需要持续关注和深入研究。

长期以来,受资料积累等因素的限制或干扰,有关昂昂溪文化内涵的科学认识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导致学术界在对昂昂溪文化典型特征的准确把握和年代判断中存在着一些模糊或混乱的认识。近年来,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齐齐哈尔市洪河遗址开展的持续性工作,为重新认识昂昂溪文化的特征以及年代、性质等提供新的契机。通过对洪河遗址的发掘与研究,今天的考古研究者对昂昂溪文化的年代、内涵特征以及性质等关键学术问题有了更清晰、准确的认识。

1930年秋,刚刚学成归国不久的梁思永远赴黑龙江,开始了他在中国土地上的首次科学田野考古实践,而这一工作也应当是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发动“东北考古计划”的首秀。根据丁文江提供的线索,初聘于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组的梁先生在征得傅斯年、李济的同意下,将原欲开展却受阻于疫情的内蒙古林西考古之行变更为前往黑龙江昂昂溪,对俄人路卡徐金偶然发现的昂昂溪地方的相关遗址开展工作,机缘巧合之下遂有了黑龙江地区第一支史前考古学文化的发现与提出[1]。

按照梁先生的记述,当时在昂昂溪开展考古工作的实际时间仅三天,其中第三天的工作内容还是“巡视镇东、镇南沙岗”,所以,真正投入到发掘清理的时间仅为两天。此次工作最重要的收获无疑是在第三沙岗清理了一座墓葬,而墓葬中出土的两件陶器与若干骨器、石器共存所呈现的文化特征也成为此后昂昂溪文化内涵认知与研究最可靠的资料。梁思永在结束昂昂溪的工作之后,随即又开展了在热河的考察[2],所以,在此后有关昂昂溪史前遗址的研究中,可以有更多可资参考、对比的第一手资料。

故而在昂昂溪史前遗址报告的研究结论中,梁先生指出“昂昂溪的新石器文化不过是蒙古热河的新石器文化的东枝而已”。梁先生的认识也为其后的研究者广为引用,但后学们似乎忽视了梁先生结论是有前提条件的,即“以幺石器与遗址沙岗的环境为标准”,显然梁先生所指并不包含此后关于昂昂溪遗址或文化认知中代表性特征的陶器乃至骨器,所以无视前提条件就将梁先生的对比结论视作当时对昂昂溪遗址的学术认识显然是有失准确或公允的[3]。

梁思永清理的墓葬位于昂昂溪车站西北、嫩江东岸的第三沙岗(梁先生编排),20世纪60年代在黑龙江省博物馆开展的调查中将该地点命名为五福(C),所以,今天的研究者多以这后起的命名来替代梁先生当年所指。路卡徐金在第三沙岗发现清理的墓葬距离梁先生发掘的墓葬不远,由于两座墓葬随葬陶器的器类组合大致接近,所以,自梁先生始,学术界大体将两座墓葬视作同时期的遗存[4]。黑龙江省博物馆的调查简报指出,所谓昂昂溪“细石器文化”的时间较早,应限定于五福(C)的两座墓葬为代表的遗存[5]。

这一认识透露出作者已觉察到不宜将所谓细石器文化视作考古学文化的命名,所以,表述中加上了引号,另外,也认识到昂昂溪地方的原始文化内涵庞杂,所以,在研究中应有所限定条件,并且明确了昂昂溪地区所见那些红衣陶、鬲、支座等遗存应当属于晚期的遗物。1979年,佟柱臣在《考古学报》发表《试论中国北方和东北地区含有细石器的诸文化问题》,在对北方含细石器遗存的系统研究中将昂昂溪相关遗存命名为“昂昂溪类型”,但其所涵盖的范围显然不限于所谓五福(C)两座墓葬所代表的遗存[6]。

同在1979年,黑龙江省文物工作队的杨虎等人在中国考古学会第一次年会提交的论文《黑龙江古代文化初论》中提出昂昂溪文化的命名,其所指代的内涵也扩大到嫩江流域众多含压制石器和附加堆纹的遗存,并将昂昂溪文化的年代推至新开流文化的阶段[7]。此后较长的一个时期内有关昂昂溪文化的认识与研究主要受到两个方面的干扰,其一是内涵的扩大化,其二则是年代估计的偏早,当然两者也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2003年,赵宾福在《嫩江流域三种新石器文化的辨析》中对昂昂溪文化的内涵加以限定,并指出其应处于该区域新石器时代年代最晚的环节,绝对年代距今约4000年[8]。

由于长期以来被视作昂昂溪遗址群内涵的齐齐哈尔滕家岗遗址包含着一些偏早阶段的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因素[9],所以,导致学界对于昂昂溪文化年代与内涵认识的不确定性又出现一些反复或周折,赵宾福等学者的认识并未成为学术界的共识。实际上,如果仅仅限定于所谓五福(C)的两座墓葬,其实是存在一些比较明确判定年代的线索,在1979年笔者学习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课程时,张忠培就指出昂昂溪墓葬出土带流器的类似器形或风格,按照中原地区考古学文化的认识,应当不早于仰韶时代晚期的半坡Ⅳ期文化阶段[10]。

而近些年来,诸如南宝力皋吐墓地发掘资料的刊布等新的发现与研究已足以对张先生前述判断形成坚实的支撑[11]。昂昂溪文化认识上的困惑,究其缘由的关键还是在于内涵的准确把握。尽管论者多已注意到以五福(C)两座墓葬作为文化的代表性特征,但因出土陶器的类别比较单一,数量偏少,很难形成考古学文化据以成立的群组特征,所以难免将一些同区域获取的其他遗存纳入昂昂溪文化的范畴,故而导致对昂昂溪文化深入的认知与研究都形成了一定的干扰。

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自2013年起持续开展洪河遗址的发掘,揭露出若干带有环壕的聚落,并获取了丰富的陶器、骨器等文化遗存[12],在再一次证明昂昂溪五福(C)墓葬的组合特征可靠性的同时,更大大丰富了昂昂溪文化的内涵,使昂昂溪文化典型的群组特征真正为学术界所认知。洪河遗址的收获不仅在文化内涵上基本能够覆盖已知可以纳入昂昂溪文化的所有遗存,并且为精准判定年代提供了更多的证据或数据,尤为难得的是在聚落形态、生业形式、社会状况等研究领域都获得了丰富的资料和坚实的证据,为史前渔猎文化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新的契机。

梁先生在第三沙岗清理的墓葬无疑是昂昂溪史前遗址研究中最可靠的资料,而在这座墓中出土的“圆身平底陶罐”则应当是最明确的随葬品之一。这件完整出土的随葬陶器(图一),按照梁先生的描述为:“陶罐全体作近球形,口缘(横截面)稍向外张,底心(横截面)略凹。

手制,浅棕色,外面带深棕色衣。料质纯细,没有羼合任何粗糙的强煅料。烘烤的火力并不强,不很坚硬,指甲可以刻划。罐最大的周圆以上有一带,错对,同中心的三角拼成的刻纹装饰。罐口径89,最大腹径130,底径59公厘;高113公厘;口缘厚4,腹墙厚5,底厚5公厘;带形装饰宽39,由带上边至罐口27公厘。”[13]

▲图一 昂昂溪第三沙岗梁思永清理墓葬出土陶罐

1. 陶罐 2. 纹饰展开图

由于第三沙岗梁先生清理墓葬出土陶器中,以这件装饰刻划带纹的陶罐最富典型特征,而恰恰在很长的一个时段内,研究者都很难找到其他可资对比的同类器物,所以,也导致关于昂昂溪文化年代的准确判断存在一些困惑。参照洪河遗址的发现,与昂昂溪第三沙岗墓葬陶罐相同或类似的刻划带纹不仅仅装饰在“近球形”的陶罐之上,其他一些鼓腹罐或双耳罐也使用此类纹饰作为装饰,所以昂昂溪文化内涵中更应当视作典型特征的可能是此类刻划带纹(图二)。

▲图二 洪河遗址出土条带刻纹陶罐

1. 17QHF10:73 2. 17QHF13:25 3. 洪河遗址2号墓

综合昂昂溪与洪河遗址所见的条带刻纹看,基本以刻划平行条带框内填短线细齿纹或戳点作为构成图案的基础线条,而所组成的图案基本是直线条的几何纹样,尤以三角或菱格形为突出。装饰的部位基本在器腹,个别也见于颈部。就整体风格而言,昂昂溪文化此类条带刻纹还略显粗犷,线条乃至图案都存在一些不够规整之处,反映出比较原始的样态。

检索同一区域的考古资料,在洪河遗址发掘之前,昂昂溪第三沙岗墓葬所出的条带刻纹似乎是孤例,即便在各遗址所见众多的残陶片上均难觅踪影。在洪河遗址装饰条带刻纹的陶罐分别出土于墓葬和房址中,此类纹饰在当时应当具有一定的流行度,由此推之,或许既往一些被视作昂昂溪文化的遗址在文化性质判别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偏差。与昂昂溪、洪河遗址所见条带刻纹比较接近的遗存是科尔沁沙地边缘的南宝力皋吐墓地。

条带刻纹或类似风格的纹饰分别装饰在壶罐类陶器之上,表现的图案虽然也以三角、菱格为主,但也不乏一些折线或框格,刻纹的技艺也要比昂昂溪文化的精细一些(图三)。南宝力皋吐墓地的A、C地点随葬陶器分别表现出较多与红山文化和小河沿文化相同或相近的因素,所以年代也应基本接近。

▲图三 南宝力皋吐墓地出土条带刻纹陶器

1、3. 陶罐(CM25:1 M125:1) 2、4. 陶壶(CM27:5 M203:1)

视域放得更大一些,条带刻纹或类似风格、技艺的陶器纹饰在不同地区诸多遗存中都有所存在。新民东高台山是比较丰富的一个地点[14],其所属的偏堡子文化应当以拥有此类纹饰为特征之一,南宝力皋吐墓地拥有较多的偏堡子文化因素,以致于有研究者将该墓地的文化属性归于偏堡子文化,说明两者至少在年代上存在共时或部分共时的可能。

再向东南,辽东半岛面向黄海区域的所谓北沟文化中也拥有一定数量的此类纹饰,而研究者多认为北沟文化与偏堡子文化的联系比较紧密[15]。其他一些散见的发现可以将此类纹饰扩展到更广阔的地域。在吉林长岭腰井子遗址[16]、龙井金谷遗址[17],乃至俄罗斯滨海地区的扎伊桑诺夫卡第一地点[18]、朝鲜半岛的西浦项、农浦里[19]等遗址或考古学文化都可见到此类纹饰的存在(图四)。

▲图四 各地出土条带纹标本

由空间分布来看,昂昂溪第三沙岗墓葬所见的条带刻纹或类似的因素广布于东北亚的核心区域,而就时间存续而言,此类文化因素虽然分属于不同的考古学文化甚至不同的考古学文化系统,但它们的时代基本处于各区域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编年体系框架的较晚环节,绝对年代大体在距今5000—4000年之间,反映了分布于不同空间各支考古学文化的时代共性。

作为空间广布、时间绵延的一种文化因素,究竟是文化传播的结果,还是各自独立起源,抑或两者兼而有之,显然是值得探索的重要课题。以平行线条为框内填点线拟构图案作为陶器装饰的做法,就东北地区目前所见,大约出现在赵宝沟文化时期[20],但此后的红山文化阶段,这种陶器装饰技法似乎没有得到传承。由于昂昂溪文化阶段的条带刻纹无论是技法、风格,还是构图、意境都难于表现出与赵宝沟文化平行线条构图纹饰的共性或联系,所以,在存在千余年缺环的前提下,还不宜将两者视作传承的关系,也许另有其他的渠道或渊源。

虽然尚不足以将昂昂溪文化这类条带刻纹追溯到赵宝沟文化,但即使在大体接近的年代中,此类纹饰的出现仍然存在先后的现象。如果按照当前对相关考古学文化的年代认识,前述诸多遗址中,可能以长岭腰井子遗址的条带刻纹为最早。有研究者将腰井子遗址新石器时代遗存分别归属于左家山上、下层文化[21],由于装饰条带刻纹的陶片出土在遗址堆积最晚的第1层,而同处于第1层的遗存又分别属于左家山下层或左家山上层文化,所以,难以判断腰井子遗址所出该类纹饰的文化或年代属性,如果就其他地区的发现看,笔者倾向于归属左家山上层文化的可能性。

即使将腰井子遗址所见条带刻纹归属在左家山上层文化的阶段,其年代也是目前所知该类纹饰最早的,有可能早于距今5000年的阶段。左家山下层文化从较早阶段起就开始应用平行条带纹,早期以折线为主要题材,基本不填充点线,偏晚阶段偶见线框内填充篦点的现象[22]。虽然左家山下层文化的平行条带是否可以视作腰井子条带刻纹的来源尚难于遽定,但这一线索无疑值得长期关注并期待新材料的出现(图五)。

▲图五 左家山上、下层文化条带纹饰

1、2. 左家山遗址(T11③ T1:2) 3、4. 腰井子遗址(DT2②标:3 AT8①:4)

在南宝力皋吐墓地存在条带刻纹构成的图案相同或相似于同墓地所出彩陶纹样的实例(图六),两者之间的联系不言而喻,由于对于当地或周邻地区而言彩陶可能是更为古老的因素,所以,条带刻纹的图案至少可能有部分系仿自彩陶的题材。

▲图六 南宝力皋吐墓地彩陶与条带刻纹对比

1. M168:1 2. M128:2 3. M125:1

条带刻纹在东北亚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各支考古学文化中都算不上最普遍的陶器装饰因素,但其在年代推断上具有一定的指征意义。而对于昂昂溪文化而言,在一定的地理空间内,此类纹饰在文化性质的判别中可能也同样具有特别的意义。

 

[1]梁思永:《昂昂溪史前遗址》,《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四本第一分册,1932年;另见中国科学院编辑:《梁思永考古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59年,下同,第58—90页。在收入集中时编者对报告有所修订或补释。

[2]梁思永:《热河查不干庙林西双井赤峰等处所采集之新石器时代石器与陶片》,《田野考古报告》(第一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36年。同见于《梁思永考古论文集》,第107—144页。

[3]梁思永在1935年为《热河查不干庙林西双井赤峰等处所采集之新石器时代石器与陶片》所做的补记中,讲述了1930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发动有“东北考古计划”,显然梁先生的昂昂溪和热河相关考古工作都是这一计划的内容。虽然关于这一计划的原始内容或细节,今天的我们已无法了解,但就当时的形势分析,无疑应当是在日本军国主义对中国东北的野心压迫下的产物。1932年,傅斯年在所撰《东北史纲》第一卷中有“以安特生、步达生诸君之贡献,吾等今已确知虽在混用新石器时代,东北区域在人种及文化上已与北中国为一体”,又引李济的说法:“凭此科学的根据(笔者注,系指安特生的发现和步达生的研究),谓史前时代东北在文化及民族上即为中国之一部,可以不谬也”,所以通过考古学发现与研究证明东北地区与中原地区的天然联系应是“东北考古计划”之缘起,由此,在理解梁先生对昂昂溪史前遗存性质的结论时,也不应当脱离这一特定的历史背景。

[4]据路卡徐金记述,1929年,其在昂昂溪第三沙岗(按照梁思永的编排)共发现清理过三处含人骨的遗存。由于并未发现墓穴,所以,是否能够认定为墓葬尚且存疑,其中,出土品较多的一处在距离梁先生清理墓葬南侧的不远。根据梁先生的报告,路卡徐金所获包括该座墓葬在内的部分材料为地质调查所收购,得翁文灏之允,梁先生对该批材料进行了观察与研究,并予以发表。但路卡徐金似乎并未将全部所获一并售出,故梁先生未能对其他疑似墓葬的材料进行研究,而路卡徐金相关文章分别发表于1931和1934年,故而梁先生的报告中也未能涉及这些材料。参见路卡徐金(原译作“罗卡什金”)著,岳为军译:《北满新石器时代文化的新资料》,《黑龙江考古民族资料译文集》(第一辑),北方文物杂志社1991年;路卡徐金著,谭英杰译:《齐齐哈尔车站附近新石器时代遗址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政府编:《昂昂溪考古文集》,科学出版社2013年。

[5]黑龙江省博物馆:《昂昂溪新石器时代遗址的调查》,《考古》1974年第2期。

[6]佟柱臣:《试论中国北方和东北地区含有细石器的诸文化问题》,《考古学报》1979年第4期。

[7]杨虎、谭英杰、张泰湘:《黑龙江古代文化初论》,《中国考古学会第一次年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8]赵宾福:《嫩江流域三种新石器文化的辨析》,《边疆考古研究》(第2辑),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101—112页。

[9]马利民、项守先、傅惟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滕家岗遗址三座新石器时代墓葬的清理》,《北方文物》2015年第1期。

[10]张忠培将半坡遗址划分为四期,作为最晚阶段的半坡Ⅳ期基本处于仰韶时代晚期偏早的阶段。

[11]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科尔沁博物馆、扎鲁特旗文物管理所:《内蒙古扎鲁特旗南宝力皋吐新石器时代墓地》,《考古》2008年第7期;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扎鲁特旗文物管理所:《内蒙古扎鲁特旗南宝力皋吐新石器时代墓地C地点发掘简报》,《考古》2011年第11期。

[12]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洪河遗址新石器时代遗存发掘简报》,《考古》2019年第8期;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洪河遗址》,《考古》2020年第7期。

[13]之所以将梁思永关于这件陶罐的描述全文移录于此,只是有感于梁先生对于陶器的描述完全符合现代考古文献对于陶器的记述规范,如果对比一下更早一些的安特生、李济等对陶器等遗存的记述,不难发现梁先生的记述在逻辑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上都堪称典范。关于梁先生对中国考古特别是田野考古奠基性的贡献,论者已有很多评述,而梁先生关于陶器描述规范开创性的示范,无疑也应视作梁先生对中国田野考古学的重要贡献。

[14]沈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新民东高台山第二次发掘》,《辽海文物学刊》1986年创刊号。

[15]胡品:《偏堡子文化与北沟文化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

[16]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白城地区博物馆、长岭县文化局:《吉林长岭县腰井子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92年第8期。

[17]延边博物馆:《吉林省龙井县金谷新石器时代遗址清理简报》,《北方文物》1991年第1期。

[18]Г. И. Андреев., Поселение ЗайсановкаⅠв приморе, Советская археология, (2),1957(安德烈耶夫:《滨海边疆区扎伊桑诺夫卡Ⅰ号遗址》,《苏联考古学》1957年第2期)。

[19]转引自杨占风:《鸭绿江、图们江及乌苏里江流域新石器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2013年。

[2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敖汉赵宝沟——新石器时代聚落》,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

[21]刘伟:《黑龙江流域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21年。

[22]吉林大学考古教研室:《农安左家山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89年第2期。